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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地质测绘院认真组织学习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

更新时间:2017-07-21点击次数:948次

省地质测绘院认真组织学习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


学习会议现场

7月19日,省地质测绘院召开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处分规定》)学习会议,党委书记、院长荆提贤主持会议,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在岗职工参加了会议。

会上,副院长史永兴带领大家原文学习了《处分规定》,传达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《处分规定》若干问题的意见。

荆提贤在总结学习会议时指出,《处分规定》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,为进一步严肃事业单位纪律,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,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,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。他要求,必须严格按照省局部署,把学习好、宣传好、贯彻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《处分规定》若干问题的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,结合作风整顿工作,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力争在全院范围内形成良好的学习舆论氛围,进一步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要求;规范事业单位处分工作;增强贯彻落实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自觉性,有力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为稳定全院职工队伍提供思想保障。(徐立艳 文/摄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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