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地质测绘院提出“三个必须”要求 严格规范地图使用
4月27日,省地质测绘院召开会议,传达正确使用标准地图文件精神,党委委员、副院长陆全辉组织会议,测绘分院负责人、地勘院项目负责人、总工办,共14人参加会议。
会上,陆全辉首先原文传达了《关于转发省测绘地理信息局〈关于正确使用标准地图的通知〉暨规范地质图件编绘工作的通知》,重点对地图获取方式、标准地图使用、问题地图进行了详细解读,并就如何正确使用标准地图提出了“三个必须”的具体要求,一是必须进一步增强国家版图意识,高度重视、规范使用标准地图。二是必须端正作业态度,严肃作业环节,坚决杜绝问题地图出现,做正确使用国家标准地图的第一行动人。三是必须规范院地图使用途径,由总工办负责统一管理。(董楠 文/摄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