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公布首批15项无偿向社会提供地质灾害类技术服务
7月19日,省地矿局印发《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关于公布首批15项无偿向全社会提供地质灾害类技术服务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着眼于充分体现地勘单位公益属性,着力发挥各地勘单位在全省资源环境保障方面的基础支撑服务作用,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,紧紧围绕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任务和应急处置的实际需求,为各级政府及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、应急管理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提供无偿技术服务。
《意见》指出,按照无偿服务、主动服务、全方位服务的原则,围绕全省各市(地)、各县(市、区)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的工作需要,省地矿局及所属国有地勘单位将充分发挥自身的人才、技术、资料、区位优势,利用已有技术成果,对投入一定人力、物力的非工程性工作,无偿提供相关地质技术服务。
《意见》明确了服务对象为黑龙江省内各级政府及其自然资源、应急管理等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。服务范围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风险调查、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、地质灾害勘查治理设计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项目建议等技术业务。服务方式由省地矿局所属各地勘单位在所保障的区域范围内,根据服务清单,按照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需要,提供地质灾害防治无偿技术服务。
首批15项地质工作无偿技术服务具体为:
1.汛期地质灾害专家巡查排查技术服务。
2.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风险评价技术咨询服务。
3.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指导。
4.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援专业技术服务。
5.地质灾害技术资料及相关数据查询和咨询服务。
6.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简易方案编制。
7.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专家咨询服务。
8.区域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专家咨询服务。
9.区域性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建议及技术咨询服务。
10.地质灾害勘查项目建议及技术咨询服务。
11.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建议及技术咨询服务。
12.地质灾害监测点设置建议及技术咨询服务。
13.地质灾害防治综合技术指导及咨询服务。
14.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及紧急避险专家指导。
15.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服务。